房管局或设增值税窗口

15.03.2016  15:40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刘定乐、实习生封雅婷报道: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透露,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下达了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号令,税务部门要确保改革在5月1日如期落地。此次“营改增”还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中需缴纳的营业税也将改成增值税。

  缴税地点仍在商讨

  14日下午,在南昌市房管局一楼交易大厅的41~50号地税窗口挤满了前来缴纳契税或营业税的二手房交易者。“营改增”全面落地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就将更改为增值税,而缴纳增值税应找国税部门。

  当天,江西省国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营改增’改革会在5月1日落地。至于届时具体到哪里缴税,是在房管局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征税窗口还在商讨中。”

  征收方法尚未制定

  在大多数人的理解中,增值税就是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不少人认为,80万元买进的住房,以100万元卖出,那么就应该对增值的20万为基数进行征税。但是,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一种误读。

  目前增值税征收的主要方法有两种。第一种,商业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都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适用“销项税-进项税”的方法,即以销售额为基数乘以征税率缴税,同时,企业在销售时购买广告等服务的进项税可以抵掉部分税金。第二种,年销售额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的称之为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办法是“年销售额*3%征税率”。

  记者从江西省国税部门了解到,目前二手房增值税的征收方法尚未制定。所以,居民在买卖二手房时是会多缴还是少缴税,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