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26所乡镇卫生院获中央财政支持

13.04.2016  11:31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汪清林报道:4月12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为提高我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新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我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我省21个国贫县获得国家支持。

  《江西省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要求,要严格落实经费使用有关规定,根据补助的人数、标准、范围,及时、足额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对口支援任务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工作组织管理、监督和评估等方面工作经费不得挤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派出医疗卫生人员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适当补助(含交通和伙食补贴等),按照每所乡镇卫生院派驻3人、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支持的21个国贫县:修水县、莲花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吉安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广昌县。

  每县6所乡镇卫生院共12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