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规范有序推进自办企业股权转让工作
01.09.2014 11:1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省林业厅党组关于清理事业单位办企业的决定,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对自办企业——南北联合林业产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自查和清理。
一是召开所长办公会议讨论股权转让事宜。会议形成了转让持有南北林权公司34%股份和成立转让股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并要求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南方林交所主持召开了四次南北林权公司股东大会讨论股权转让事宜。会议通报了省林业厅关于清理单位办企业的精神,统一了各股东的认识,并就股权转让具体操作方案征求各股东意见;会议明确了保障股东利益,成立了以交易所及中小股东代表组成的股东谈判小组。
三是督促南北林权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交易所督促公司立刻聘请了省林业厅确定的中审公司和中磊评估公司分别作为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及时整理收集相关材料,配合中介机构做好工作。
四是及时与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工商局、产权交易所及法律顾问就股权挂牌转让等进行了沟通。交易所重点咨询了国有股挂牌转让的相关规程和相关法律问题的处置,并初步形成了国有股和民营股权整体转让的方案。
五是在省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胡跃进主持下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完善了股份转让方案。
六是就公司整体转让事宜加强了宣传推介。交易所先后与10多家投资人进行了沟通,草拟了公司整体转让投资计划书,就转让环节、资产负债、经营利润、业务模式等进行了磋商,引起了多家投资人的收购兴趣。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1.09.201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