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提前激活 工商调解顾客终退货

25.11.2014  18:54

    花费近4000元购买了一部苹果5S手机,没想到竟然不是新机。消费者怀疑手机是二手货,要求商家退货被拒,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支付折旧费后终于退货成功。

    据了解,11月初大学生小孙在章丘市芙蓉街一手机大卖场,以3999元的价格购得苹果5S手机一部,购买时店家承诺手机为全新原装、原封、未激活。但小孙在使用5天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从苹果官网查得该手机已于2014年10月12日被激活。

    随即,小孙返回手机卖场,要求店家退货,但店家以商品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小孙寻求工商部门给予帮助。经过工商人员的多次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店家同意退货,基于消费者已使用该手机七日,该手机已无法按照全新机器再次销售,消费者按照每日总货款5‰的标准向商家支付140元的折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