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上饶解百店铺签约1年 才3月就喊他走人

28.02.2014  16:37
 
  马平开的餐饮店

  2月26日,上饶市民马平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2013年11月他与管理解百商厦的上饶市维一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签了一年租约,在解百商厦3楼经营重庆鸡公煲餐饮店,然而2月25日管理公司却要求他3月1日退场。店才开了3个月,就被要求退场,马平觉得无法接受。

  马平告诉记者,之前他在饶城文博路开了一家重庆鸡公煲餐饮店,生意火爆,2013年10月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邀请他到解百商厦3楼再开一家店。经过实地考察后,他觉得这里各方面条件比较好,便签了租约,并于当年11月1日正式开业。马平说,他与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租赁期限为12个月(2013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4日),预交半年租金55000元。

  马平说,店里前3个月几乎没有盈利,如今,店里的生意慢慢有了起色,一到晚上就爆满,每天的营业额在5000元左右。2月25日,管理公司给他来函,要求他在3月1日退场。管理公司在与他协商时,口头承诺返还3个月租金、补偿相关损失10万元。马平说,他前期装修、工资,以及广告等共投入了20多万元,这些补偿他接受不了,而且他只想将店开下去。

  2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管理公司办公室。公司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经营状况不是很理想,公司准备从3月1日开始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不对外营业,商厦其他的店铺合同到期后就没有续签了。屈姓负责人说,他们的确是单方面违约,也和马平进行了几次协商,但是因为双方的分歧比较大,一直没有谈妥。他认为马平说投资了20多万元,需要有证据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希望马平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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