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扎实推进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

15.02.2017  16:35

  为教育和引导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宗教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日前,江西省专门就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下发通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创新全省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模式。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从分散化、个体化、单一化,向规模化、社会化、多样化发展。鼓励支持各地有条件的宗教界按照《慈善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成立公益慈善机构,创新运作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拓宽慈善领域。

  二是积极传播慈善文化,传递爱的能量,汇聚向善的力量。注意把握宗教慈善与宗教传教的界限,不借慈善传教,让宗教慈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传播宗教慈善好声音,吸引更多社会人士投身慈善事业,汇聚向上向善的力量,既发挥济世利人的功能,又起到化世导俗的作用。

  三是健全机制,加强宗教界慈善机构自身建设。引导宗教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和运作程序,规范募捐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公益慈善项目及实施方案,培育和打造宗教界公益慈善品牌。

    四是要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深入推进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力度。各级宗教事务部门作为宗教界慈善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协调,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搭建支持性平台,监督、指导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省局并于2017年2月对全省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相关工作进行督察。                

  (宗教一处 胡卓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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