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印:打击伪劣商品原告撤诉还不能告终

12.03.2015  15:43

  网购买到伪劣商品,除了要求商家退货,你懂得以“假一赔十”要求商品赔偿吗?普通消费者往往因维权成本过高而忍气吞声。但是,当网购遇上职业打假人,不法商家就会叫苦连天了。(3月11日 新快报)

  当网购遇上职业打假人,不法商家就会叫苦连天了。这让广大的消费者感到非常非常的解气,从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支持职业打假人不难发现。

  表面看,随着原告的撤诉(被告商家会在庭外给原告8000—10000元不等的补偿来私下和解,请求原告撤诉),类似一起起伪劣商品投诉案件就这样告终了,他们各得其所:商家花钱消灾,低投入,高回报;职业打假人也得到了他们想要的惩罚性赔偿;法院也了了一桩心事,提高了结案率。

  但笔者认为,伪劣商品并未随着原告撤诉而告终,相反,这种低投入,高回报,为他们继续伪劣鼓足了干劲,伪劣商品并不会随着职业打假行业的火爆,而自动退出市场。根据先有广大消费者维权难,才有了职业打假人行业火爆的推理;伪劣商品定会随着原告撤诉,而更加肆无忌惮。

  伪劣商品,严重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人人恨而诛之。然而,伪劣商品不会自动的退出历史舞台,靠消费者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不现实:诉讼主体难确定、诉讼周期长、法院管辖争议、网购证据难以保存等原因而罢休;靠职业打假人的崛起,效果也似乎微乎其微,尽管网购遇上职业打假人,不法商家就会叫苦连天,但从去年至今,从化法院11件涉及网购维权案件,不难看出概率非常之小,更何况他们维权的目的是得到惩罚性赔偿。

  因此,笔者认为,原告与不法商家相安无事了,伪劣商品并没有随着撤诉而告终,只要有伪劣商品在,作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部门不能就此罢休,职业打假作为质检的补充,既是鞭策,又是线索,应该从职业打假人的火爆,看到自己的责任,应该多问问职业打假人有生存空间说明什么?不应该成为了“旁观者”,应该宜将剩勇追穷寇,民不告官不扰不该用来对付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