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
赣商务秩序函〔2015〕19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国资委、南昌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药监局、省林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法制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邮政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提升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工作程序及要求,经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于11月在南昌举办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邀请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讲授新形势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总体情况、发展趋势与热点问题、工作重点;请省公安厅同志解读公安机关接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关规定;请省工商局企业监督局负责人讲授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结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应用;请省法制办同志讲授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请易商公司技术人员讲授“两法衔接”平台操作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等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11月2-4日(2日下午报到)
地 点:京西宾馆 (南昌省政府大院南一路9号,前台电话:0791-88850101)
三、参加人员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设区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联络员。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1.培训期间食宿费由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往返车费自理。
2.请各省直管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名回执报所在设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请各设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当地县(市、区)(含省直管县、市)报名情况,并于10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1)报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请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报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冷萧
联系电话:0791-86246658,86246654(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报名回执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