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打击“偷票房” 要求影院升级票务软件

23.01.2014  20:0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和《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重拳打击偷漏瞒报票房现象。

  据悉,上述《通知》依托《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提出严格完善影院票务软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票务软件产品市场应用管理,严格规范影院经营行为,大力加强行业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等多项要求。《通知》规定,今年5月1日前,各票务软件商要按新的规范完成新软件的升级开发、检测和备案。5月1日后,不符合新标准的票务软件不得销售进入市场。而在5月1日前,电影资金办的国家计算机售票系统数据接受平台也要完成升级,要能接受新软件报送的数据。10月1日前,所有经营性质的院线内影院要完成票务软件升级,否则不得从事电影放映经营。(记者 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