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养生养老幌子专坑老年人

12.04.2021  09:23

  大江网讯 傅高煌 郑明美 新法制报记者陈佳报道:本以为能以最低价格享受优质养老服务,谁知竟是非法集资陷阱。4月8日,鹰潭中院对陈某某集资诈骗、王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案公开宣判。他们成立的养生养老公司此前共骗取750名老人2396万余元。

  2017年3月,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商量成立枫香养老公司,在鹰潭、上饶、抚州、景德镇等地,打着养生养老的幌子,以消费可以享受折扣、不消费到期后全额返还本金并获得福利补助为诱饵,诱惑老人缴纳预付养老费,非法吸收不特定人群的资金。

  自2017年3月17日至2018年9月17日,枫香养老公司共向750名老人吸收资金人民币2396万余元,退回人民币182万余元。上述非法获取的款项,约40%用于运营团队的开支,另外约60%由陈某某控制、支配,其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仍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个人开支及偿还个人债务,导致700多名老年人的“养老钱”血本无归。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罚金30万元至20万元不等;各被告人退缴的涉案赃款依法发还受害人,并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赃受害人损失。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鹰潭中院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