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作者之风不可长

03.03.2014  14:53

  □ 何勇海

  “唐家三少被读者打赏一亿起点币,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啊!”近日,网络文学界因这笔巨额“打赏”再起风波,网友纷纷表示“太可怕了,读者是土豪吗?买一本小说也就20元吧”。在网络文学界,为表示对作者的喜爱,许多读者购买网络币“打赏”。

  “打赏”,曾经是旧时盛行的风俗——艺人在街头卖艺,看客看得兴起,往往会叫声“”,然后扔几个铜板。想不到,如今“打赏”之风在网上复苏——读者购买虚拟货币赠给网络写手,文学网站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再折合成现金返给写手。比如某网络写手去年也曾被“打赏”100万元人民币,据说在与网站分成、扣税后拿到了60多万元。笔者以为,读者“打赏”作者之风不可长,它会让网络文学的铜臭味越来越浓。长此以往,极有可能影响网络文学的长远发展。

  读者之所以要“打赏”作者,主要是想推高心仪作者的排名,捧红心仪的作者,达到有出版社联系他出书、有影视公司联系他购买版权拍摄影视剧的目的。但是,但凡有金钱游戏,往往就有不理智行为相伴相生,将“打赏”变成粉丝间斗气、比拼虚荣的工具。比如“打赏”给唐家三少的那100万,在很多城市可以买到一套房子。甚至还有狂热的读者为了“打赏”作者,不惜典当手机、卖血卖肾。但是,他们是否想过,是否“赏得其所”?这与疯狂砸钱玩网络游戏又有何异?

  读者不理智的“打赏”,会误导网络文学创作越来越媚俗,让本就饱受诟病的网络文学质量进一步下滑。网络文学,也是精神产品,需要安静地写、安静地读。在“土豪读者”一掷几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打赏”刺激下,肯定会有“勇夫”奔着“赏钱”去创作,以更快速度更新内容,比如某文学网站一天的产出量,竟与一家出版社一年的出版量相当;或讨好“打赏”者的狭隘阅读趣味。如此炮制出来的速朽玩意,还有多少文学价值可言?

  在一些作者热衷被“打赏”,或直接发帖求“打赏”,纷纷向金钱妥协之时,一些能够沉下心来写作的优秀作者,反而可能被这股浊流淹没,难以出人头地,要么黯然引退,要么难以洁身自好,也走向“追赏”之路。这恐怕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但事实上,这绝非杞人之忧——一些读者拼命砸钱“打赏”作者,或煽动他人“打赏”偶像作者,早已不是出于对文学本身的喜爱,不是因为作品价值,而是不允许偶像的风头被别人盖过,“为了争一口气”,才下了血本。

  此外,“打赏”也有可能成为网络写手、文学网站联手炒作、欺骗读者的游戏,他们自己“打赏”自己博宣传,或寻找托儿“打赏”作者博眼球,用以提升网络写手和文学网站的知名度。那一笔笔看似高得离谱的“赏钱”不过是无中生有,或从左手换到右手而已。网络文学就在这一片喧嚣之中,陷入“打赏”的疯狂,砸钱如流水。为了长久发展,有远见的文学网站,应该少玩这种关乎网络文学未来的危险游戏。要知道,喧嚣是文学发展的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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