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聚焦主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2.07.2015  19:22

  今年1-6月,萍乡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828件,同比增长7.1%;处置问题线索316件,同比增长110.7%;立案202件,同比增长34.7%;结案188件,同比增长43.5%;处分193人,同比增长34.3%;查处县级干部典型案件8人,乡科级干部46人,农村“两委”干部77人。

  这些醒目的数字,彰显了萍乡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凝聚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与汗水。近年来,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取得显著成效。

   攥紧拳头  聚焦主业

  “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执行到位,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的政治责任,也是‘三转’的不断深化。以前,纪委干了大量‘份外事’,揽了不少不该干的活。如今,市县区纪委从过去‘包打天下’的重压下解脱出来,纪检监察力量回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萍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志华如是说。

  2014年3月,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萍乡市“三转”拉开帷幕。认识指导行动。萍乡市委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非常重视,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增强“三转”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三转”从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增强“三转”工作合力。同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市县(区)纪委相继举办“三转”研讨班。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认识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回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担起来。

  厘清职责对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定位至关重要。市纪委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业主责,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对清理出来的16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留、撤、退、转”方式处理。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8个,被“砍掉”144个,精简率达88.9%,并召开有关会议对原先扮演“主唱”角色的党务公开、招投标监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9项工作进行移交。5个县区纪委对原先参与的623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共保留或继续参与97个,退出和取消526个,真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

  在进行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的同时,该市县(区)纪委注重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重点充实主业力量,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分别达到67%、53%和81%、73%。

  为了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三转后”较好做到“术业专功”、“主业强化”,心无旁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三转”中,市委、市纪委先后分别下发《明确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关于明确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尽责,抓好主业,不分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外的工作,做到聚焦主业不发散,专职专责。

   强化培训    提升能力

  今年6月23日,是传统端午节上班的第一天。上午8:30分,来自萍乡市市县(区)纪检监察干部、市纪委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210余人,聚集一堂,参加市纪委举办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三转”后,市纪委通过调研发现,过去,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较少,且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有空参加培训”等问题,制约了业务能力提升。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使其能力适应“三转”形势的需要,势在必行,迫在眉捷。

  积极组织调训。市纪委按计划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纪委、省纪委教育培训机构参加脱产学习,不断促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掌握最新的工作本领,切实提高综合业务和面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仅去年以来,就统筹安排12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

  认真办好“菜单式”培训。市纪委在自办培训班时,事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成分,以及当前业务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并针对培训对象,每期有的放矢、各有侧重列出“菜单式”教学内容,收到较好效果。例如,针对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三转”后,不能再分管招商引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非纪检工作的实际,及时举办全市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题培训班,对他们进行纪律审查、信访调查,纠正不正之风以及怎样当好纪检组长等方面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成为胜任反腐倡廉工作的行家里手。“三转”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自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080人次。

  注重跟班学习。如何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课堂学来的知识用于工作实践,市纪委通过建立县(区)纪委、市直派驻机构监察室派员到市纪委跟班学习制度,各乡镇(街)纪委派员到县(区)纪委跟班学习制度,使其在多个岗位不断增加才干。同时,市县(区)纪委共挑选289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年纪轻、有培养前途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起全市纪律审查人才库,让他们在一线摔打,充分发挥作用。

   严明纪律    建章立制

  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腐败免疫力”。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2014年上半年,萍乡市纪委从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健全内控监督机制入手,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其目的在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腐败,坚持“零容忍”,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一查到底。徐志华在多个场合对此强调。

  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市纪委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坚持按规章办事,用制度管人,切实做到防微知著,防小节变大恶。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对纪检监察干部作出不准对工作职责之内的事项推诿或拖延不办,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不准以纪委名义为个人及其亲属谋利等“十个不准”规定。印发《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约谈暂行规定》,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以交心谈话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思想沟通,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印发《萍乡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暂行办法》,以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强化纪律约束,印发《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的实施意见》、《市纪委派驻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与此同时,市纪委每年坚持向老干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到桌面上,使纪检监察工作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萍乡市纪委副书记 邓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