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专题研讨班在昌举行郑为文要求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 全面落实法治江西建设任务 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公安目标 大力提高公安工作法治水平
29.05.2015 23:06
本文来源: 公安厅
5月29日,全省公安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专题研讨班在南昌举行。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出席研讨班并作专题辅导报告,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我省一系列部署安排,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西中的地位作用,坚持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江西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水平,为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郑为文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建设法治江西的推进之年。中央、省委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江西高度重视,相继召开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就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西,是当前贯穿公安工作的一条主线。5月4日至10日,孟建柱、郭声琨等中央领导同志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分别发表重要讲话,对政法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部署。3月26日和27日,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分别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5月27日上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对全省政法机关在法治江西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作了具体部署。这些都为我们有效履行公安职责、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和遵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郑为文同志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切实增强建设法治公安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法治公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要求,全面领会法治江西建设作出的新部署,认真落实建设法治公安肩负的新任务,坚持依法全面履职、严格按程序规范办事、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推进警务公开、加强人权保障、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把法治的原则贯穿到整个公安工作当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要认真对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西要求,深入查找当前公安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完善执法制度规定、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狠抓执法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要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进一步更新理念、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切实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力军,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江西作出应有贡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公安执法实践,坚持用正确法治理念指导公安实践,坚持法制培训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典型引领与实践养成相统一,引导民警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要紧紧抓住执法执勤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继续完善证据规格、细化自由裁量标准、熟记运用执法要诀、抓好全警情规范录入,下大力气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定,努力使各个执法岗位、各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公安工作,注重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水平,提升专项打击行动实效,注重妥善处理非警务活动,注重增强治安防控合力,注重提高治安掌控能力,注重加强执法司法衔接、注重执法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做到不要使自己的问题成为别人问题的借口,自己的问题不要指望别人来替你解决,不要让自己的问题困扰自己,在实践中寻找到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办法;要准确把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把握惩治犯罪和保护经济的界限、把握依法办事和人情社会的界限、把握舆论监督和舆情引导的界限、把握纠正错案和说法释理的界限,善于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敏感问题,切实提高工作实际效果;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查摆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领导同志运用法治的能力、统揽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依法治警的能力。 郑为文同志强调,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已经出台,从顶层设计上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这是公安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目前,全省公安改革的总体规划已经完成,摆在全省公安机关面前的重大任务,就是抓好中央、公安部和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任务的推进实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法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联系实际,坚持强力推进,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公安改革举措的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目标不折不扣地顺利完成。要通过深化理解认识,把握公安改革的基本内涵和努力方向,坚持法治方向。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适应中国文化,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改革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找准公安改革的切入点着力点,围绕现代警务机制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公安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从提高国家和社会的安全性、实现社会的公正性、提升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入手,通过改革着力提高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激发公安队伍生机活力。要坚持从自身能够做、能够改的事情抓起,不等不靠,突出以警务运行机制改革解决安全性问题、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解决公正性问题、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解决服务性问题这三个重点,在警务合成作战、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质量、车驾管便民服务、危爆物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上报各地改革进展,形成全省改革势头,确保各项公安改革事项尽快落地见效。 此次专题研讨班会期1天,采取专题辅导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主持会议。厅领导余升淮、叶国兵、梁小康、涂远征、涂建生、王跃辉、陈愿涛、方府春、张冬庆、胡满松、龚惠民、史克冰、刘刚、陈晓平出席会议。全省各设区市公安局长、县(区)公安局长、厅直各单位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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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2015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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