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架脚被扣一个月绩效 南昌通报11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23.12.2014  09:22

    12月22日,记者从南昌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近期,南昌市部分县区对11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进贤县通报2起,安义县通报4起,东湖区通报4起,桑海开发区通报1起。

    进贤县:4名城管工作时间上网被处分

    10月22日上午11时,进贤县城管局市容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马骏,协管员胡绍武、万程、谢淼四人工作期间身着城管制服在网吧玩游戏、看电影。经研究,决定对胡绍武、万程、谢淼予以辞退,不得返聘处理;给予马骏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进贤县城管局市容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正祥通报批评。

    10月22日上午10时50分,进贤县交警大队民和中队协警吴宇工作期间着协警制服在网吧上网。经研究,决定对吴宇予以辞退,不得返聘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进贤县交警大队民和中队中队长王晓明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安义县:一天暗访多个窗口无人在岗

    11月11日,安义县效能办暗访发现,该县供销社办公室工作人员徐丽婷用电脑浏览购物网页。经研究,给予徐丽婷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减一个月绩效工资。

    11月11日,安义县效能办暗访发现,该县新民乡粮管所无人在岗,后经查实,该所所长张平因工作安排不当导致粮管所无人在岗。经研究,给予张平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减一个月绩效工资。

    11月11日,安义县效能办暗访发现,该县龙津镇供电所营业大厅业扩报装窗口缺岗,后经查实,该所营业大厅负责人刘玲因管理不善导致营业大厅业扩报装窗口缺岗。经研究,给予刘玲通报批评,扣减当月绩效奖1000元。

    11月10日,安义县效能办暗访发现该县政协法制办主任熊爱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熊小华上班迟到。经研究,责令熊爱英、熊小华作出书面检查。

    东湖区:工作人员违纪分管领导被问责

    11月21日上午10时,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会干事吴琴上班时间吃东西,存在工作纪律松弛行为;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会主席刘越红作为分管领导,对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经研究,给予吴琴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减个人一个月绩效工资处理;给予刘越红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11月21日上午9时半,东湖区城管分局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借用人员刘梦意上班时间吃东西,存在工作纪律松弛行为;东湖区城管分局督查队副书记黎明作为分管领导,对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经研究,给予刘梦意辞退、不得返聘处理;给予黎明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11月21日上午11时,东湖区工商局豫章分局工作人员吴爱莲工作时间浏览商业网站,存在工作纪律松弛行为;东湖区工商局豫章分局局长江跃武作为分管领导,对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经研究,给予吴爱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减个人一个月绩效工资处理;给予江跃武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11月21日上午9时半,东湖区人防办副主任陈胜强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架脚,存在工作纪律松弛行为。经研究,给予陈胜强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减个人一个月绩效工资处理。

    桑海开发区:公租房通电不及时被通报

    桑海开发区供电公司在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公(廉)租房通电事宜上拖拉,原计划于2天内完成的工作,直至在该开发区主要领导视察现场和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下,区供电公司才在4天后完成。经研究,给予桑海开发区供电公司全开发区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处理。(文/聂强 记者陈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