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须为慢性病患者建档并定期随访

01.10.2015  10:42
原标题:执业药师须为慢性病患者建档并定期随访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执业药师应当为慢性病患者建立药历,定期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帮助患者及时发现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状况,给予处置建议或就医指导的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落地后,将使得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中的定位变得明晰,摆脱执业药师要么是花架子,要么是超级销售员的尴尬地位。而且,执业药师为慢性病患者建立药历的条款首次提出,对于慢病患者来说是一大利好。比如就继续服药还是找医生调药,慢病患者将获得药师专业意见。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执业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来调剂处方药品。另外,《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而且核对人员要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这两个规定意味着,消费者买处方药需要两道手续,第一是必须持有医师的处方,第二这个处方必须经药店的执业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才能购买。这样的严格规定,将有效遏制滥用抗生素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