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督查“执法不公”问题 整改问题1500件

09.03.2014  16:58

  本报讯(记者 孙宏阳)市公安局昨天通报,自今年1月15日开展“执法不公、群众不满”突出问题大整顿以来,16个督导组蹲所驻队整改问题1500件。被采取追责措施的民警,一律离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执法。

  市民手机或自行车丢了,派出所以种种理由不给立案;治安伤害案件,打人者迟迟得不到处理;市民报案,民警始终不通报案件进展……这些都是大整顿中清理和纠正的重点。重点整治的执法不公、群众不满意问题共分五大类,包括有警不处、有案不立;该查不查、该拘不拘;工作拖拉、效率低下;违反程序、执法随意;办案粗糙、质量低下。

  大整顿期间,公安机关对2013年以来办理行政、刑事案件中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辖区单位、群众意见,建立问题清理整顿底账,逐人逐案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方向。

  市公安局专门从法制、纪委、督察等部门抽调近100名民警,成立16个督导组,深入分县局蹲所驻队,实地检查。今年2月21日,派驻丰台公安分局的督导组在梳理消防投诉时发现了一个线索—一位市民的投诉竟一年没有解决。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丰台区居民徐某先后多次拨打96119消防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丰台区某超市西侧堆放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存在严重消防隐患,但丰台消防支队均以“查否”作为办结结论。督导组立即实地调查,发现徐某举报情况属实。在督导组督办下,徐某一周内便得到了“举报情况已查实,对消防隐患已整改,并给予该超市行政处罚”的答复。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工作组还采取制服明察、便衣暗访形式,通过走访群众、回访案事件当事人等方式独立调查。截至目前,16个督导组共回访案事件当事人2600余人,发现重点问题300余个,整改问题1500件。

  市公安局要求,大整顿活动中被采取追责措施的民警,一律离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执法,通过整改工作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全面提升首都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针对整顿活动中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突出普遍的问题,市公安局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先后出台了《规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十个一律”》、《规范刑事案件受理环节“六个必须”》、《规范刑事案件立案环节“九个应当”》等办案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完善执法操作标准,有效规范民警执法活动。

  今后,每年1月,市公安局都要定期开展大整顿工作,每季度还要查摆一批执法办案突出问题,突出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将被记录,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