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 江西对38家企业免予处罚

02.09.2022  12:01

  本报讯 付丽玲、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杜宇蔚报道:8月3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7月份江西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据介绍,7月份,全省1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

   2021年行政处罚立案1962件罚款1.97亿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江西全省市县执法队伍编制数由改革前的1541名增加到3194名,翻了一番。修订了2021版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182项执法事项纳入清单,厘清了执法职责和定位,进一步强化了主责主业。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江西省综合执法能力不断加强,改革成效初步显现。2021年全省行政处罚立案1962件,同比增加11%;罚款1.97亿元,同比增加39%;利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以及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2起,同比增长63%。公开曝光60批共216起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

  同时,推行“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涉事企业免予处罚38家(次)。

   对1914家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

  组织开展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3266家次和非现场执法检查967家次,分别发现问题688个和49个。

  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7月底,全省各地已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56件。其中,涉危废违法案件32起(刑事案件15起)、涉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24起(行政拘留案件6起)。

  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提前完成江西省383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系统信息填报、审核工作。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分类监管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线上监管与线下执法相结合,大力推进用电用能监控、走航车、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优化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执法监管频次。截至7月底,江西省共纳入分类监管企业45146家,全省各级对纳入正面清单的1914家企业开展了2015次非现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