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为辖区各大队配备执法记录仪
11.08.2015 08:0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的执法行为,景德镇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于近日购置20台执法记录仪下发到含乐平市大队、浮梁县大队在内的各辖区大队中,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时使用。执法人员执法时,将其佩戴在胸前或肩牌上,可以快速、全面、准确地记录执法的全过程。既能有效的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也保护了正当的执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有效的发挥执法记录仪的作用,该支队要求执法人员在实施发现违法行为、现场制止、询问笔录时全程录音录像、法律文书送达、参与打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行动等情形时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同时还规定了严格的执法备案制度:执法人员完成执法任务后,必须将当天的影像资料上传储存,作为电子执法档案保存,供案件调查、取证和核实群众投诉、维护正当执法权益之用。
现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一是缓解了违法行为调查难、取证难的问题,为应对违法者逃逸、违法采掘运输设备转移等突发性事件锁定了证据,保证了事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是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防止发生执法程序不规范、人情执法,对群众态度蛮横等问题,自觉避免了执法过程中违规违纪、不文明等现象;同时也起到执法维权的作用,对于一些恶意投诉甚至攻击执法人员的行为,能实时记录现场情况,有效地保护了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1.08.2015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