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为文强调: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

27.03.2014  11:33



  3月26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切实加强法制教育、严格现场执法、推行警务公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全面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公安信访量持续下降,为我省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法治江西建设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在今年年初听取公安工作汇报时,专门就法治公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公安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法治江西、平安江西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深化执法公开为重点,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动我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协调发展,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监督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郑为文在讲话中,突出强调了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了当前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5个方面的要求。他指出,公安机关是国家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这项工作贯穿于公安机关一切工作的始终。如果执法不规范,公安机关就谈不上公信力。纵观近期在日常工作中处理的信访案件、纪检案件和网络舆情事件,反映出我们在执法规范化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质量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一件不规范的事极有可能抵消公安机关99件规范办事的努力,挫伤群众的感情,损害执法的公信力,极大地影响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郑为文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全体民警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的学习,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不断筑牢民警队伍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的法治理念,判别执法标准,明确执法责任,努力使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为、习惯养成。要切实组织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把考试情况作为履职担责的工作前提,坚持不懈地一轮一轮抓下去。要积极创造好的经验。把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多发问题、成功案件以类似判例法的方式固化下来,为民警执法实践提供可行的参考和有益的借鉴。
 

  郑为文要求,要严格现场执法,宁可死板一点也要讲究规范。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所有案件一律在办案区办理,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行采集信息,在办案区内工作对象一律有人看管,办案主要流程一律有录音录像。全省未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任务的128个单位,必须于6月底前完全到位。要教育、督促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始终按规矩办事,无论情况多么紧急,该带的装备一定要带上,无论事情多么简单,该履行的程序一定要履行。
 

  郑为文要求,要强力推进执法办案公开,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力推进网上办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从接处警开始就要实行网上录入,逐步取消纸质录入方式,尽可能让所有的工作流程入网进网,坚决防止体外流转的情况发生。要强力推进执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今年6月底前完成通过互联网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公安机关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12月底前完成通过触摸屏查询方式向案件特定对象公开执法进度、执法结果。
 

  郑为文要求,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切实解决执法环节的突出问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100-1=0的道理,对于队伍出现的 违法 乱纪不能姑息。要整合公安机关内部执法资源,切实加大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对待报警求助群众冷硬横推问题;解决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问题;解决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问题;解决以权谋私 违法 办案和干预办案的问题,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的实效,取得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信访量持续下降的好成绩。
 

  郑为文要求,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整改,确保在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性成果检查验收工作中圆满达标。要认真对照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15项工作要求和检查内容,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在确保检查达标的前提下,促进基础工作更加扎实规范。
 

  郑为文强调,执法规范化工作是全省上下各警种、各部门的共同目标。厅直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法治江西建设任务工作分工,按照既定的时间、既定的动作、既定的要求,积极配合、支持基层公安机关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亲自负责这项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努力把市、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章凯旋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对执法质量连续3年、6年优秀单位进行表彰的命令》。他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价值意义,紧紧围绕这次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贯彻意见和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以一抓到底的韧劲、一鼓作气的作风,确保全省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会上,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纪委书记李煌代表厅党委全面总结了5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他强调,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加强领导、警种联动,努力营造全警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活动规范化水平;要坚持提高素质、提升技能,着力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科学管理、提质增速,全面提高公安执法管理效能;要坚持“四个一律”、保障安全,进一步规范办案区的使用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狠抓突出执法问题的整治;要坚持执法公开、公正透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要坚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公安法制队伍。
 

  各设区市公安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和法制支队长,全省执法质量连续3年、6年优秀的市、县公安机关以及2012年度全国、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主要负责人,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08年9月公安部“南京会议”以来,我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目标任务,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建立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为主线,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能力明显增强,执法信息化水平有效提高,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全省公安机关1584个执法办案场所完成了建设改造任务,公安机关办案场所建设和使用管理成效显著。经过5年来的实践探索,促进了“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的深入开展,带动了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足进步,公安机关整体形象进一步好转。据统计,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受理信访案件总量同比下降3.95%,前来省厅信访案件下降32.2 %,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分别上升至91.27%和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