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已经第22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两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更新、调整。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附件1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执法音像记录清单
序号 | 类别 | 记录环节 | 记录内容 | 记录方式 |
1 | 行政处罚 | 现场核查 |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核查依据、告知其权利义务、核查内容、核查过程,被核查人和执法人员在核查笔录或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
2 | 行政处罚 | 调查取证 |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核查依据、告知其权利义务、核查内容、核查过程,被调查人和执法人员在核查笔录或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
3 | 行政处罚 | 举行听证 | 听证告知书、参加听证的人员身份信息、时间、地点、听证过程,申请人和执法人员在听证笔录等材料上签字确认 |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
4 | 行政处罚 | 留置送达 |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受送达人所在的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代表、见证人,法律文书内容,送达时间,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人的住所或者张贴在违法用地现场,执法人员、见证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
5 | 行政处罚 | 公告送达 |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法律文书内容,公告时间,在当地主要媒体、本部门公告栏、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公告栏、当事人住所地等地张贴公告现场,执法人员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
6 | 行政检查 | 现场核查 |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核查依据、告知其权利义务、核查内容、核查过程,申请人和执法人员在核查笔录或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
注:第1-5项为土地、矿产资源类行政处罚;第1项还包括“侵占测量标志用地、在测量标志安全控制
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损坏测量标志、拒绝支付迁建费用、妨碍依法使用、建设测量标志、擅自拆迁或者无证使用测量标志”;第6项包括“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附件2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事项 |
1 | 行政处罚 | 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建筑物、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 |
2 | 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吊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丙级资质的,吊销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吊销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行政处罚决定。 | |
3 | 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万以上的罚款或者没收相当于该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 |
4 | 行政许可 | 准予新设探矿权登记、新设采矿权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 |
5 | 不予行政许可(含不予行政许可变更、不予行政许可延续)的决定,撤销或者注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 |
6 | 行政强制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定。 |
7 | 其他 |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