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执行系统在江西法院投入运行 鼠标一点查控“老赖”财产

15.09.2014  10:58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杨静)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是法院“执行难”的核心问题。许多“老赖”不遵守法院的判决、逃赖债务,让判决成为“法律白条”。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打造的“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网络执行查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三大执行系统于9月10日在全省法院正式投入运行,将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

  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执行立案、办案、信访、联动、案件查询等功能。当事人可通过触摸屏查询终端和执行公开网站,自助查询案件同步信息,也可通过法院在案件执行节点发送的短信,动态掌握案件执行状态,还可通过设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执行窗口咨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实现执行事务窗口办理、执行过程网上查询、执行节点短信告知,满足当事人对执行信息的获取需求。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可以看到全省法院当天收、结案情况,随时了解每个案件的执行进程,实现对全省法院执行案件的实时监控。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整合了来自工商、国土、证券、银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打破了以往各自为政的诚信体系建设模式,使法院执行信息与联动协助单位的信息共享。

  省高院已与20家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等签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协议,查控专员只要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身份证号,两个工作日内便可接收到协助单位反馈的被执行人的各项财产信息。

  “除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还可查到其房地产、车辆、银行、证券等各种财产信息,覆盖了被执行人财产形态的90%以上。这样,我们足不出户,就能迅速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摸得清清楚楚。”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还可进行网络查封、冻结、扣划,实现从查财产到控财产、从查人到控人的升级。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通过向公安、土地、车管、银行等协助执行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如果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将根据有关法律向被执行人下达限制高消费令。”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说,“我们会将此人的个人信息在公安、国土、银行等部门锁定,限制其办理出入境、办企业、购买房产、贷款甚至招聘员工,使其从市场经济主体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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