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30.09.2016  18:07

   

      9月29日下午,学校在知行楼第二报告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进一步部署全校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工作。校领导田延光、梅国平、张艳国、涂宗财、姚弋霞、贾俊芳,总会计师童颖华,校长助理丁晖,党政管理部门、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处级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90多人参加学习。会议由纪委书记贾俊芳主持。       会上,贾俊芳全文领学了《问责条例》,与会同志集中收看学习了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在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作的《问责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录像。       会议认为,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会议强调,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要学深悟透,把握《问责条例》的核心要义;要强化责任,严格执行《问责条例》;要严格督查,确保《问责条例》落地生根。(文/欧洋 图/黄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