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扶贫济困美德闪烁更加璀璨的光辉 

17.10.2014  10:31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消除贫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为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贫困现象,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扶贫济困的伟大社会实践中来,我国明确,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定为全国“扶贫日”。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关心与关怀,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战胜贫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责任、历史担当和为民情怀,是我国政府向全社会发出的“继续向贫困宣战”攻坚令。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始终把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人口脱贫的政策措施。尤其是近年来,抓住国家实施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等重大政策机遇,不断创新扶贫方式,全面实施扶贫攻坚,在移民扶贫搬迁、贫困农户子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贫困村整村推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等方面,创造了专项扶贫的“江西品牌”,成效显著。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自然和经济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全省仍有328万人口处于贫困当中,贫困村有3400个,贫困问题依然是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拦路虎”。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作出了我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的重要判断,并提出了“小康提速”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形势非常清楚地表明,扶贫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以更周密的工作部署、更广泛的社会动员、更大的力度和声势,全面打好新形势下的扶贫攻坚这场硬仗。

做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工作,必须进一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针对新形势下扶贫工作的特点,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等六方面的扶贫工作机制创新。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并结合江西的特点,统筹加大扶贫力度与注重扶贫效果,统筹探索创新模式与形成扶贫长效机制,统筹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扶贫与因户施策,统筹就地扶贫与搬迁扶贫,统筹救济扶贫与开发扶贫,统筹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筹外部帮扶与自我奋斗,真正建立起有活力、见效果、能长效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构建新形势下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把全省的扶贫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工作,必须要有精准的工作举措。实施精准扶贫,是中央针对扶贫工作特点提出的新要求、新策略,目的是使扶贫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必须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对每一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性工作,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逐村编制好帮扶规划,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并在实施进程中动态监测扶贫对象变化和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扶贫到村、到户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要在继续抓好村庄整治、搬迁移民扶贫、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等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村级道路建设、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升农村供电服务能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搬迁移民、培育壮大有利于困难群众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贫作用明显的乡村旅游、开展智力扶贫、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和推动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等10项农村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真正把农村扶贫工作落在实处、看到变化。在抓好农村扶贫的同时,要高度关注城市贫困人口的济困帮扶工作,实实在在地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医疗、上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做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工作,必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都应当参与进来,形成扶贫济困的强大合力。要统筹做好三个层面的帮扶工作:一是协助做好中直单位驻赣定点扶贫,争取更多的政策、技术、资金等投入对口扶贫地区;二是继续做好省领导联系县定点扶贫和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建立更紧密的定点帮扶机制,增强帮扶的针对性;三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扶贫事业,壮大扶贫开发力量,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动力。今年首个“扶贫日”,我们在全省发起“我为减贫做件事”的主题活动,目的就是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为贫困地区多办实事、多办善事。

扶贫济困的中华传统美德历久弥新。行善积德、福有攸归,授人玫瑰、手有余香。用爱心播撒真情,用行动践行善举,为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是我们对首个“扶贫日”最好的响应。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消除贫困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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