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0.11.2016  16:05

  11月30日,南昌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南昌县南新乡西江村聘用干部李香根审核低保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10月,南新乡西江村七组在蹲点村干部李香根未认真调查审核的情况下,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5名村民办理低保。2015年底,南新乡民政所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户资格,并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2016年7月19日,南昌县南新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香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进贤县二塘乡厚源村党支部原书记文太行骗取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问题。2011年9月,厚源村党支部原书记文太行谎报自己于1965年1月至1974年2月在部队服役,向民政部门申报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012年1月至2016年7月,文太行违规领取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共计7700元。2016年10月14日,进贤县二塘乡党委给予文太行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新建区厚田乡厚田村委会主任夏玉根侵占受灾救助款问题。2014年,厚田乡早稻因恶劣天气导致大面积受灾,夏玉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减少村民的受灾面积和救助款尾数的方式,为自己及亲属、朋友虚报受灾面积216.6亩,共计侵占受灾救助款5415元。2016年1月18日,新建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夏玉根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退回村民。

  红谷滩新区生米镇房管所所长熊兴伟违规接受贫困户吃请、收受物品问题。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生米镇房管所所长熊兴伟利用为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办理公租房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接受贫困户吃请,并收受价值1300元的物品。2016年9月26日,红谷滩新区生米镇党委给予熊兴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所收受的财物。

  通报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高度重视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在基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严防严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风险,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保证每一分资金用在扶贫攻坚的刀刃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切实打通扶贫政策资金通往贫困地区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