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星:批发市场运营应具有公益性功能

01.11.2013  13:08

  10月30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山东菜农从寿光拉菜进京卖,一斤蔬菜从寿光到北京新发地市场的平均费用约为0.5元,其中两级批发市场的收费被指“坐地收钱”,其中新发地蔬菜批发市场仅蔬菜进出一项场每天收取的费用大约为90万元,一年就是3亿多。(10月31日《北京青年报》)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就是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的结果,尤其是2004年以来,农产品交易市场进入全面开放时期,大量外资进入市场,促进了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到2012年,全国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共有4500多家,其中亿元以上市场有1600多家,仅年成交额达近20000亿元,对我国经济市场影响较大,而根据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调查发现农产品从进入一个批发市场到运离批发市场所产生的附加费用占到了整个成本的20%,这些费用将直接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诚然作为商品,农场品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营无可厚非,但往往在市场运营过程中,农产品交易常常被附加上各级批发市场的高额利润,以致农产品价格日益上涨,但真正种植农产品的农民却得不到实惠的怪相时有发生。这并不可取,我们应当认识到农产品消费是我国民众的生活成本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民生,其运营应具有公益性,特别是作为农产品重要集散地的批发市场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管理更应有公益性的功能。

  目前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普遍存在政府投资引导不足,市场投资社会责任感不强的问题,对于这个重要的民生改善节点,笔者认为我们的各级地方政府要有高度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系改革和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一个由政府引导,投资主体多样化的多元投资建设管理模式,加大农产品市场公共设施的投资,建立完善便捷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或改建一批公益性批发市场,并加大政策引导,尽可能减少中间物流环节和成本,以实现农产品的直销或直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