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江西暂停销售使用一个批号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22.07.2015  17:00

本报讯 (记者黄锦军)7月16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精神,我省暂停销售和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据了解,该产品用于医疗机构眼科手术,临床主要作为眼内填充气体材料,用于视网膜脱离手术及玻璃体手术,可使脱离的视网膜复位等。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该批号产品在北京、江苏两地发生可疑群体不良事件,为控制产品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我省暂停销售和使用该批号产品,全力配合做好该产品的召回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