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教育部首批深化双创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9.12.2016  08:05

          12月27日,教育部对“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予以公示,我校获批“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共有99所高校被拟认定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自2002年确定“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办学目标,2008年获批教育部“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2年获国务院表彰“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12年和2014年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连续荣获“江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14年被评为“高等教育学会创业教育先进单位”,2016年江财众创空间获批科技部全国第二批“国家级众创空间”。
            2015年,学校成立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乔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邓辉任副组长,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刘彪文为办公室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工作。同年,学校成立了江西首家创业教育学院,围绕“一个中心”即以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为中心;建设“两个体系”即以企业家为主导的教学体系和以社会企业为引导的创业体系;完善“三+”模式即服务+、信息+、创新+;培养“四种类型”即培养“通识型”“嵌入型”“精英型”“职业型”创新创业人才;着力于“五个内容”建设即教学、实践、研究、培训、竞赛;按照“五有标准”即有目标、有项目、有过程、有考核、有效果;完成“九个一”工作,即一个平台、一套教材、一支导师队伍、一系列竞赛、一系列培训、一支基金、一个通道、一个品牌、一种文化。学院以“信敏廉毅、知行合一”的文化为引领,构建“专业+职业+创业”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实现全过程、全对象、全领域的创新创业教育。
        我校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内容列入综合改革方案及“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面向全体学生、全体教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有效促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总结并宣传推广创新创业典型经验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创业指导服务及高质量创业就业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积极发挥创新创业典型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文/王昊  徐捷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