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找你借车 借不借?法官提醒:借车前得多个心眼

30.04.2015  09:42

  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将继续实行7座以下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对于没车的市民,想要自驾出游,要不租车要不借车,但是这借车万一出事故怎么办?难怪有的机动车尾部会被贴上“车与老婆恕不外借”的反光贴。虽说是一句玩笑话,但实际生活中却有人因借车被惹上官司。为此,本报记者针对借车一事,采访了南昌市西湖区法院的法官和交警,希望能给车主提个醒。

  案例

  借车出事故 车主被索赔

  市民廖某运气有点背。他将车借给朋友开,出事后,被判赔11000余元给受害方。去年12月,广昌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3年10月,尹某驾驶廖某所有的二轮摩托车沿省道行驶,后与相对方向驶来的谢某、刘某儿子谢某某驾驶的二轮助力车相撞,造成尹某、谢某某等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尹某、谢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后来,谢某、刘某将廖某告上法庭,称廖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后查明,死者尹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根据法律规定,该院判决车主廖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608元。

  调查

  多数车主会借车

  记者随机咨询了十位车主,其中绝大部分都回复称,虽然有的时候不想借车,但是碍于面子又不得不借。

  南昌市民邬女士则表示,她不太愿意把车借给朋友,因为害怕出交通事故而惹上麻烦,但是往往因为朋友关系又不得不借,而且好几次朋友借车还回来都新添了剐蹭痕。

  经过调查,记者发现,车主不愿借车的原因有这样几类:车辆被贴单或超速等违法记录、发生剐蹭、撞伤人、车辆变脏等。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处理交通事故多年的事故中队民警,他们均表示,在处理的交通事故中,驾驶员非车主的情况占到三四成。

  提醒

  借车时要多个心眼

  如果朋友借车,车主要注意什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合议庭吴审判长告诉记者,最高法院于2012年底出台过一个司法解释,其中第一条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主体责任的认定作了明确: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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