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检察院找准切入点有效处理群体访案件

16.11.2014  14:26

今年以来,永新检察院找准控申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采取四条措施,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体上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发现苗头早介入。发现有群体访案件苗头,主动“下访”,及早介入,及早采取控制和化解措施,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遏制事态发展和升级。

热情接访早处理。着力强化接访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建立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首问首诺责任制”等制度,推行了接访文明用语和接访“五要”工作规范,即态度要热情、方法要得当、听诉要认真、登记要详细、答复要明确。坚持进门有请声,问话有应声,走时有送声,办事有回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了社会矛盾,有效地避免了各种上访案件的扩大化、复杂化。

认真查处早反馈。把认真查处、及时反馈调查结果,有的放矢地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处理群体访案件的治本措施来抓。在查处中坚持“准、细、深”,秉公执法,不枉不纵。对举报事实介于罪与非罪之间的彻底查,强调一个“”字;对举报事实笼统不具体的深入查,突出一个“”字;对举报性质不明的全面查,突出一个“”字。初查结束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早向上访群众反馈结果。另外,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群体访案件,在反馈时注重依法释案,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让群众理解、信服。

强化服务早预防。在查明群众反映的问题的同时,注重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和渠道,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减少上访案件。一方面帮助发案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在办案的同时就案说法,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李高平)

供稿:永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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