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09.07.2015  15:39

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为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江西省国资委全体出资监管企业承诺采取如下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三、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江西省国资委

2015年7月9日

承诺人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