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抄告单可超范围建房?南昌昌东镇违章建筑遭投诉

17.06.2015  12:56

  本报讯记者谭震文/图日前,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在高新区昌东镇尤氨路阳门村,有人违规建房。记者调查期间,昌东执法中队回应称该建筑的确没有手续,但昌东镇政府出了一份抄告单允许建,他们也不好说什么。根据南昌市城市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必须取得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许可和手续后方能开建。对此,市民质疑业主为何仅凭一张政府抄告单便可建房。

   城管:镇政府出了抄告单允许建

  5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路边有一栋三层高的在建建筑物,其中负一层为砖石结构,上面两层为钢构结构。一名施工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房子开建一两个月了,具体有没有手续他不清楚。

  “没有建设施工手续,但是有(昌东)镇政府出的抄告单,上头说可以建,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对此,昌东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建筑物为昌东镇阳门村南方粮食加工厂所有,属于公房,今年4月份,此事已经移交给了规划中队处理。记者随后致电高新执法分局规划中队,中队相关负责人却表示,这属于昌东中队的管理范围,具体如何处理要问昌东中队。

  昌东执法中队出示的材料中,记者看到,有一份是以昌东镇党政办公室的名义签发的抄告单(昌政办抄字〔2015〕31号)。抄告单主要内容为:南方粮食加工厂始建于1990年,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维修改造,根据规建、土地部门的现场勘查,经2015年1月12日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南方粮食加工厂进行维修改造。

  抄告单指出,该建筑应按原厂房面积、高度用钢构进行加固改造,层高应为6.3m,面积为30.6m(长)X19.6m(宽)=599.76㎡。但是,现场建筑高度远远不止6.3m,且违规改建成3层的砖石、钢构混合结构建筑。此外,建筑面积也远超600㎡。

   质疑:超范围建房只需一张抄告单?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尤氨路看到,阳门村粮食厂仍在施工,地上两层钢架结构正在封顶。另外,施工方还将砖石堆放在路面上,占据了一股机动车道。

  记者了解到,按照南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公房建设工程应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方可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为何执法部门明知该建筑物没有获得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却仍允许对方继续搭建且超高、超面积施工。此外,昌东镇政府是否有权限出具允许建房的抄告单,该抄告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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