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抓”举措惠及百姓350万 江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年综述

14.08.2014  14:43

 
        江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自2006年底启动以来,采取“十抓”举措,高位推动,强力推进。2007年到2013年,累计投资近1600亿元,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32万套,建成103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万余户,惠及119万户、350余万人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江西省基本建成率名列全国第四。7月中旬,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组的好评。
        “十二五”期间,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135.86万套,总投资约2000亿元,到“十二五”末,住房保障覆盖率将达21.1%。经过前三年建设,全省实际开工88.35万套,累计完成投资1024.8亿元,完成了目标任务的65%,全省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5.5%。
        2013~2017年,江西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63.7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48.2万户,预计需投入资金3175.77亿元。2013年已改造城市棚户区6.15万户,完成投资165.28亿元。“十二五”期间,江西规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1.6万套,总投资约792亿元左右。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0.78万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6.7万户。2013年部组织的全国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江西省受检工程符合项占比为91.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9位。
        江西省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举措和成效体现在“十抓”。主要为,抓责任落实。建立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抓规划引领。科学编制《2013-2017年江西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做到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到位,生态宜居环境创建同步推进,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抓开工建成。将开工率、建成率列为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建立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现场督查与网上督查相结合、群众举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三结合”督查制度。3年来共约谈了13个县市区政府领导,有力确保了目标任务的完成。
        抓质量安全。坚持严把“六关”,即招投标关、施工图设计文件检查关、施工许可关、工程竣工验收关、工程质量标牌关、远程视频监控关;坚持“三个百分之百”监管举措,即百分之百推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示牌,百分之百推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
        抓征收补偿。抓政策落实。抓分配入住。抓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