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高发 网络购物红火背后有隐忧

11.03.2016  12:41

  日前,央视3·15晚会节目组发布一号热点投诉,称网络购物相关的投诉占全部投诉量的25%,成为今年收到的数量最多的热点投诉。

  与网购相关的投诉到底有多热?近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省消费者针对电商平台及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的投诉逐渐增多。与此同时,消费者网购烦恼还涉及快递服务,我省去年共受理快递申诉17342件。

   网购陷阱多

  新《消法》及新《广告法》分别于2014年3月15日及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对网购等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以及消费市场广告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3月7日,记者从南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消保局”)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2015年,该中心关于网络购物退换货纠纷、价格欺诈索赔及购物网站使用不规范广告宣传语的投诉和举报案件超过100宗,较往年有所增多。

  南昌市消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有关法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收到消费者投诉以后,我们会核实被投诉平台或被投诉人信息,在南昌各级工商部门管理范围内的,转由他们办理。

  该负责人强调,基于维权效率考虑,消费者网购之前一定要确切掌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或自营网站经营者住所,避免投诉无门。

  去年10月27日,浙江买家卢先生在天猫店铺“道尔顿电器旗舰店”购买了1台厨房净水机,共计花费1838元。收到净水机之后,卢先生发现卖家“南昌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原因是卖家违反卫生部要求,本该整机进口的净水机只有部件为进口,整机为国内组装。在与卖家沟通退货事宜无果后,卢先生向南昌市消保局反映情况,后经红谷滩工商分局介入,卢先生退货成功。

  “网购维权其实没有传说中那么难,只要消费者留心保留凭证,做到有理有据。”卢先生支招说,网购买家要注意保留订单号、发票等消费凭证。此外,与卖家的在线沟通记录也可作为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