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抗战老兵将获一次性生活补助5000元

31.08.2015  16:23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民政部、财政部拟向健在的四类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战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老同志的关怀,进一步弘扬爱国精神。

    此次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发放对象分为四类:一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二是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三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四是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在资金安排上,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一次性生活补助由省财政解决;其他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省财政厅将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9月份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足额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同时,加强对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