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基本到位

04.09.2015  10:28

  9月2日获悉,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我省从5月开始就进行了部署,省委宣传部会同省军区、省委统战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专门召开多次会议,各单位还选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从事这项工作,名单报中宣部审定后于8月中旬开始了纪念章发放工作,9月1日已基本发放到位。

  这次纪念章发放的主要对象包括五类: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八路军、新四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华南抗日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和各地游击队健在的老战士;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地方工作和地下工作的健在的老同志;曾在国民党军队参加抗战并于解放战争时期及其以后参加革命工作(或入伍)以及回乡务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海内外爱国人士、抗战将领中的代表人士;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中的代表人士。此外,2015年1月1日后去世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围绕“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主题设计,由抗日战士浮雕、延安宝塔山、黄河、橄榄枝、光芒五大元素构成,充分体现了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和抗战将领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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