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一工人反映施工摔成骨折包工头不闻不问 市人社局调解 双方达成和解

09.02.2021  15:42

    近日,州的曾先生向《问政江西》反映,其父2019年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从脚手架上摔下致骨折,之后治疗花费了4万余元,包工头承诺会负责到底,并要求“私了”,但至今不闻不问。曾先生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对此,抚州市人社局回应,经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双方达成和解。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黄玉龙/文

        包工头承诺负责却失信

        曾先生的父亲2019年在抚州高新区某楼盘做事,受第三方雇佣为小区砌围墙,在砌墙的过程中发生事故,从2米多高的架子上摔下来,导致右手肩关节断裂。受伤后,曾先生的父亲前前后后花费4万余元治疗,这笔钱是曾先生一家自己承担的。

        曾先生表示,因为父亲当了一辈子农民,也不懂法,当时包工头信誓旦旦地承诺会负责到底,让家里人不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私了”,父亲也就没有去找劳动部门报案。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包工头失去联系。

        伤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抚州市收到《问政江西》转交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留言人反映的楼盘项目由抚州华章文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建设单位将围墙项目发包给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承建,实际承包人为邹某锋,邹某锋将项目分包给超某高,超某高再次分包给姜某龙,姜某龙叫泥工组长叶某明请曾先生的父亲砌围墙。2019年6月3日,曾先生的父亲在施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致左侧锁骨受伤。伤后被送往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左锁骨折、左肩锁关节脱位,并进行了手术治疗;2020年5月13日再次入住抚州骨康医院进行内固定物取出术。两次治疗共花费24043元。2020年7月16日,经江西博中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曾先生父亲损伤为十级伤残。

        达成和解:赔9.18万

        2021年1月27日,抚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分别与承包(转包)人邹某锋等电话联系,告知工伤赔偿相关政策,要求相关当事人务必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次日,当事人到市人社局反馈,已与邹某锋、超某高、叶某明等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相关人员赔偿各项费用共计9.18万元。同时,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因曾先生的父亲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已错过工伤认定的时效规定,若相关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曾先生的父亲对此表示感谢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