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晚籼稻开秤收购 每市斤1.38元

31.10.2014  11:56

    经国家粮食局批准,10月27日,抚州启动《2014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自此,全市中晚稻开秤收购。

    根据预案有关规定,抚州中晚籼稻托市收购执行期限为2014年10月27日至2015年1月31日,收购价格以2014年生产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每市斤1.38元,比上年提高0.03元。为方便农民售粮,确保颗粒归仓,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抚州已确定第一批70个中晚稻委托收储库点。

    据悉,今年抚州中晚籼稻收购量约为11—12亿斤(其中托市收购量约4—5亿斤)。为维护收购秩序,抚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由委托库点收购,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严格执行粮款结算政策;通过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申请新建钢罩棚等措施,抓紧腾仓并库,解决收购仓容问题;严格遵守收购准则,让农民交售“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收购中的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