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出台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21.09.2015  11:55
原标题:抚州出台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为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近日,《抚州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正式出台。

该行为规范共16条,从思想政治行为、廉洁自律行为、工作作风行为、生活作风行为等四个方面对党员干部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严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守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格依法行政,在公务活动中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严守道德操守,严禁参与赌博,坚持勤俭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