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南丰县水利局局长防汛失职被党内警告
31.07.2014 17:32
本文来源: 人民网
7月31日记者获悉,近日,抚州南丰县纪委严肃查处了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抚州南丰县水利局局长陈勇明、副局长王庆端工作失职。南丰县太和镇防洪工程太和村寨俚千亩圩堤被冲塌长约80米,南丰县水利局局长陈勇明安排水利局防汛包片负责人带技术人员前往冲毁现场察看后,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按照防汛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向南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也未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存在工作失职,造成了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另外,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局长王庆端违反了相关工作规定,存在工作失职,造成了不良影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南丰县纪委监察局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勇明党内警告处分,王庆端行政警告处分。
抚州南丰县石油分公司加油站站长韩珍用虚假病理报告请病假。韩珍按正常程序向公司请了两个月病假后,委托其姐持深圳一家医院出具的病理报告单到南丰县石油分公司申请续病假两个月。后经抚州石油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该病理报告单为虚假报告。对此,南丰县石油分公司免去韩珍站长职务并扣发未经批准的2个月续假的工资等。韩珍在工作期间,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使用虚假的病理报告单请假,已构成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经南丰县纪委监察局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愉)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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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01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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