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双管齐下整治“微腐败”

14.12.2016  04:05
  既治“已病” 又防“未病

     抚州双管齐下整治“微腐败

  广昌县塘坊镇田腰村党支部书记张清礼在执行国家低保政策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崇仁县河上镇汗上村委会主任陈河生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移民补助资金0.57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乐安县招携镇肖坊村委会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8万元,村支书吴瑞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溪县石门乡下彭村违规挪用扶贫移民项目资金22.5万元,村支书彭德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在抚州市纪委通报的8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中,村支书等“芝麻官”成了公开通报的“主角”,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侵害群众利益和存在腐败问题。

  查处“芝麻官”,为何要用上抚州市纪委这把“牛刀”?抚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黄发高给出了答案,“村干部‘官’虽不大,‘权’却不小,他们的违纪行为直接侵害了群众利益,群众深恶痛绝。

  为此,从今年5月开始,抚州市紧“”直接面向群众的权重部门和窗口单位,乡镇、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以及问题反映较多的“村官”,对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社会保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贪污截留、挪用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等“微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增强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至上而下开展纪律约谈,通过咬耳扯袖,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及时警醒纠错,是该市整治“微腐败”工作的一大特色。在金溪县对桥镇,当听到群众对该镇对桥村支委何敬明经济上有些反映,镇党委书记李志华及时对何敬明进行提醒约谈,苦口婆心地向他宣传“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界限。最终何敬明消除了思想顾虑,主动向镇纪委上交了利用虚假危房改造项目骗取的国家资金5000元,并被免予纪律处分。截止到11月底,该市已有 2546人次主动交代问题,主动上缴违纪款698.84万元。对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处理,而对给了机会却没有触动的,该市纪委则从严查处。目前,该市已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线索431条,立案23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 287人。

  在严查“微腐败”问题治“已病”基层干部的同时,该市还在村级组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梳理出与农民息息相关的诸如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入党申请、救灾资金分配及发放、村民建房审批等20项“小微权力”,每一项权力都画出流程图公示,要准备哪些材料、有什么程序、多长时间能够办结,都在流程图上写得明明白白。这一做法让基层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首次有了明确的“边界”,使“小微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不仅提高了办事的透明性和规范性,也给基层干部上了一道“紧箍咒”。用宜黄县棠阴镇大岚村党支部书记周春英的话来说,“小微权力清单让我们村干部所有工作都放在了老百姓的眼皮底下,房子怎么批、资金怎么用、党员怎么评,全程公开透明。”(抚州市纪委 杨茵 万里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