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31.03.2014  16:39







        江西法院网讯    3月28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活动开展情况。

        据介绍,根据最高院、省高院的统一部署,自2013年12月下旬开始,抚州两级法院启动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活动分为三阶段,摸底部署阶段、集中执行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6月结束。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采取过硬举措,借助各方力量,一大批群众关注、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得到有效执行。据统计,全市法院2013年11月30日以前共有未结涉民生案件73件,执行标的654.2万元;后新收未结涉民生案件39件,执行标的375.2万元。截止目前,共执结74件,执结率为62.5%,执结标的307.3万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达47%。其中,73件旧存案执结59件,执结率达到了81%,高于省高院70%的要求,树立了裁判威严和司法公信。今年2月下旬,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赵九重到我市南城、崇仁等地督查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时,对我市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成效给予了好评。

        谈及下一步打算,新闻发言人表示,要坚持“四个不动摇”,强力推进专项执行工作,确保省高院提出“在6月底基本执结”的目标实现。坚持“包案到人”不动摇,切实强化群众观念和民生意识,把执行好涉民生案件作为走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着力安民护民;坚持“执行联动”不动摇,充分借助执行联动威慑、失信人员名单曝光等机制,凝聚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社会合力;坚持“用足用活”不动摇,讲究执行方法艺术和实效,力求涉民生案件执行案结事了人和,减少矛盾对抗;坚持“建章立制”不动摇,以此次专项执行活动契机,发现和解决问题,严防边执边积,形成化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江西日报、新法制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媒体记者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抚州中院司法监督员等30余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