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25.07.2016  14:01

        江西法院网讯    “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制度,及时向法院回复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7月20日,笔者从抚州市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座谈会上获悉。

  据了解,座谈会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不久前江西省抚州市政府与抚州中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组织抚州市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与抚州中院法官进行座谈,建言献策。而根据该《意见》,抚州将建立联系会议机制,信息沟通机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裁执分离机制及保障机制等七项机制,以促进全市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落实司法建议机制为其中一项,要求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法律问题,苗头性、倾向性、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管理问题,以及拒绝或妨碍法院调查、执行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并抄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县(区)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的,要加送市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建议要正确对待,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落实整改,及时向法院回复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

  此外,《意见》还规定,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督导,对未按法院司法建议要求反馈意见的行政机关,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