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03.05.2016  12:20

  5月1日凌晨,抚州荣誉国际酒店成功开出全市第一张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发票,票面金额281.13元,税额16.87元。随后,中国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抚州市东旭投资有限公司相继开出增值税发票。同时,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市集中办事大厅地税代开点也成功为纳税人代开出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我市顺利平稳实施。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也将有力地促进抚州市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据了解,本次营改增试点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今年3月份以来,抚州市国税部门在市委、政府和省国税局领导下,在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充分发扬“5+2”“白加黑”精神,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有序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先后完成方案制定、纳税人调查确认、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税控器具发行、发票供应、宣传培训、办税服务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试点纳税人5月1日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6月1日起顺利完成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该市国税部门还推出便民服务举措:一是充实办税服务厅。全市增设22个办税窗口,充实业务骨干,开设“营改增导税台”、“营改增专窗”、“营改增绿色通道”。二是实行领导带班制。全市办税服务大厅和委托代征点实行领导带班、业务骨干坐班,进一步细化首问责任、预约办税、延时服务等办税服务制度。三是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短信提醒、国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对营改增相关事项进行发布。四是延长申报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首月申报期将从6月15日延长到6月27日。五是扩大免认证范围。本次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7月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可以免认证。

  国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纳税人首月申报准备工作,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确保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惠及广大纳税人,促进抚州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