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出台规定强化土地执法监察

09.04.2014  17:57

近日,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严格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通知》强调,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老宅基地和空闲地。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逐步推广。

通知》指出,要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健全“一级对一级负责,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责任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发改、规划、建设、国土、房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强化执法长效机制,在本辖区范围内逐步建立其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大政方针上来,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土地管理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