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抚州市千名崇德向善 “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6.03.2017  23:22

关于组织开展抚州市千名崇德向善

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文明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文明氛围,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月月主题”典型宣传活动计划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市民道德水准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此次评选活动着眼平凡、立足基层,以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建设为目标,旨在发现和宣传平凡而感人的崇德向善典型人物,通过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全面营造文明和谐、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表彰设置

本次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5大类别具体划分,每类“最美抚州人”表彰评选名额为200人,总计表彰对象1000人。

三、活动时间

2017年2月至12月。

四、评选范围

本市城乡居民、来抚创业者均可参评。

五、推荐评选条件

参加本次“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区域范围和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得到身边群众的充分认可;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只要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均可作为评选对象推荐。

六、评选程序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

通过报纸、电视等相关媒体媒介及文明抚州、抚州发布等微信、客户端平台,广泛宣传“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推荐上报

此次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贯穿全年,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推荐评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的总体安排,统筹推进好先进典型上报工作,要以每月月底为时间节点,在月底前将当月推荐的“最美抚州人”按要求上报;先进典型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一是通过组织渠道推荐:各县(区)文明办依据参选标准,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参加推荐,市直各单位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踊跃参评;二是自行推荐:他人或个人根据评选标准,可进行自我推荐并报送至当地文明办;市直各单位的参评人员直接向市文明办报送。为确保推荐表彰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此次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推荐评选,采取20%差额推荐上报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评选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由县(区)文明办及本单位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再由市文明办进行审议,并于2017年11月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提出候选对象初步名单。

(四)审核公示

在新闻媒体上对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初步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社会监督。

(五)总结表彰

公示期满后,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委批准并予以命名表彰。在评选期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主动对“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进行宣传报道,并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各单位可结合评选,对先进事迹进行总结提炼,积极组织向上申报好人线索、好人信息;各中小学校也可结合评选活动,将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融入校本教材和在文明校园创建中大力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好推荐、报送相关工作。同时,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评选活动中挖掘和培育典型。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以达到引领和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好人事迹不断涌现的目标。

(三)严格程序,规范申报。为确保此次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在先进典型推选上报中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申报材料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在每月月底前,将材料报送至市文明办,同时发送电子版(电子邮箱为:[email protected])。推荐材料包括: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同时提供推荐对象的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联系人:王  飞、曾繁敏;联系电话:0794-8222839

 

附件:1. 千名“崇德向善‘最美抚州人’”评选活动各单位名额分配表

              2. 推荐登记表

                                                         

 

 

      中共抚州市委宣传部

抚州市文明办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