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启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警响应

21.01.2016  11:18

  为切实做好近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抚州市减灾委、市民政局于1月19日15时启动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警响应。

  受今年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南下影响,21~25日,抚州市有一次明显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部分地区中到大雪、局部大雪,大部分地区有冰冻和道路结冰,全市将出现1992年以来最寒冷的天气,极端最低气温零下7℃~零下5℃,局部山区零下9℃~零下8℃,仅次于1991年12月29日零下13.2℃(东乡、资溪)~零下9.3℃(广昌),但不会出现类似2008年持续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

  具体预报如下:21日,小到中雨,局部大雨,最低气温3~4℃,最高气温5~6℃。22日白天,北部雨夹雪转小雪,南部小到中雨转雨夹雪,局部山区有冻雨,晚上小到中雪,部分大雪,局部暴雪,最低气温零下2℃~1℃,最高气温3~4℃。23日白天雪停转多云,晚上多云转晴,大部分地区有冰冻,最低气温零下2℃~零下1℃,最高气温1~3℃。24~25日,天气晴冷,大部分地区有冰冻,局部有严重冰冻,最低气温零下7℃~零下5℃,局部山区零下9℃~零下8℃,最高气温2~4℃。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此次预警,各县(区)民政部门已全面进入救灾应急状态,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已启动物资调运预警机制,及时做好运力储备和调度,确保灾害一旦发生,救灾物资能够迅速安全运抵受灾地区。同时,各地民政部门将近期低温雨雪防御与冬春救助、倒房重建工作紧密结合,迅速下拨冬春救助资金、物资,重点做好交通不便、贫困地区、多灾易灾地区资金发放。进一步加快倒房重建进度、提前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受灾群众搬入新居,确保全市受灾群众安全渡寒、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