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多举措严把年终廉洁关

12.01.2015  19:04

为坚决杜绝贪腐之风的滋生,确保度过廉洁的春节,近日,抚州市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前做足廉检功课,严把年终廉洁关。 

该院出台廉检制度。为使廉检教育有据可依, 廉检制度明确,每周一、周五下午为廉检活动日,每次活动前由该院监察室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印发各部门,并对活动的具体实施开展督察。廉检制度还明确了节前廉检要求,具体包括: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购买礼品,不准用公款进行拜年活动,不准用公车探亲访友,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警车,不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等。 

该院还注重加强对干警及其家属的教育。该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内容,并组织了考试,将考试成绩放入干警工作档案;将近几年政法系统内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打好“预防针”;组织干警举行年终廉政承诺仪式,组织干警家属召开“争当贤内助”座谈会,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使廉检观念深入人心。 

此外,该院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检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在内部,由检务督察委员会进行检务督察。通过明察暗访和定期召开廉检工作会议的方式,对照廉检承诺书和各项廉检纪律规定,及时排查廉检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对5名廉检典型进行了表彰;在外部,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箱,由专人负责接听电话,收集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