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审计局对政府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10.02.2018  18:02

  为进一步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正风肃纪、深化作风建设,根据市政府党组《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消费支出、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抚府党字〔2018〕2号)文件精神,近日,抚州市审计局、财政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2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全市政府系统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消费支出、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在《抚州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电视台等媒体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此次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自纠阶段。被检查单位对照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层层签字背书、层层落实责任;二是重点检查阶段。抚州市审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须带队领导和检查人员签字背书;三是完善制度阶段。各单位对自查自纠阶段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查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查缺补漏,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查处到位,用铁的纪律进一步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抚州市审计局 管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