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总工会财务工作“三抓三比”显成效

29.07.2014  14:07


工会经费是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物质保障。在工会经费收、管、用过程中做到 “依法收缴、科学管理、厉行节约、有效增值”是工会财务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近年来,抚州市总工会在全市举办财务工作“三抓三比”活动,即工会财务干部队伍建设上“抓素质,比服务”,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上“抓总量、比质量”,财务日常业务工作中“抓制度、比管理”。财务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素质,比服务”。从抓财务人员思想道德建设入手,讲政治,顾大局。抚州市总工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爱岗敬业讲责任,乐于奉献促和谐,少讲回报,多比贡献。从抓财务干部业务能力入手,鼓励各级工会财务干部不断更新充实业务知识,学习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从抓工作作风建设入手,端正工作态度,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摒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在业务上,力求精益求精,做到“活动开展有目标,活动结束有成效。”深入基层,为基层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牢固树立起爱岗是职责、敬业是本分,奉献是崇高追求的工作意识和思想境界。全面提升工会财务干部思想上的大局观念和法规意识,业务上的操作力和执行力,工作作风上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二、抓总量,比质量。以清理核查业务工作为抓手,形成依法收缴,规范操作,及时返还的经费收缴常态化管理。在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收足经费,依法依规收好经费。收缴总量上稳步增长,收缴质量上,注重经费收缴结构调整,及时均衡入库,经费收缴面和收缴率迈上新台阶。在工会经费使用安排上,向服务职工倾斜,工会资产投入产出保值增值,提高工会经费使用质量。工会行政性开展支不超过50%,县以上工会每年计提10万元权益保障金,帮扶资金、劳模资金及提取的三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使用,不扩大开支范围、不提高开支标准、不改变资金用途,确保工会经费用于职工,服务职工。

2013年,市、县两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实现了全覆盖,财政划拨总量在连边大幅攀升之后仍保持稳步增长,由2010年的1350.3万元上升至2013年的1848.3万元,累计增幅36.9%,年平均增长12.3%。地税代征工会经费从2010年的1377.5万元升至2013年的2012.2万元,,累计增幅46.1%,年平均增长15.4%。工会经费的稳步增长为推动全市基层工会组建、困难职工帮扶维权、“蓝领军团”创建、职工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会工作全面实现质的变化和量的扩张,发挥了极其重要的物质保障作用。

三、抓制度,比管理。更加重视财务的建章立制工作,重视岗位职责整合及流程规范管理。在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落实全总、省总有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全市全行业开展工会经费收缴巡查活动和《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知识讲座进基层活动。会计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建立工会财务干部业务定期培训机制、固定资产“三证”办理及资产清查年度核查机制、《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规范管理常效机制。力求工会资产投入科学合理,建立资产保值增值机制。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工会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当年足额划拨到位,财政划拨基层工会经费当年返还到位。工会经费自主征收不留空白,非公有制企业、园(区)新建投产企业工会经费收缴力度加大,工会经费收缴总量行业结构与职工工资总额行业结构相协调。建立健全包括收支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抚州市总工会在切实做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下有硬举措,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收缴在总量上有新突破,经费收缴行业结构上有新变化,工会资产投入有新增值,经费使用管理上有新机制,工会财务干部队伍建设中有新风貌。

抚州市总在工会财务收管用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由于抚州的财务工作水平有限,与兄弟设区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将正视差距,自我加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积极作为,扎实工作,推动工会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工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我们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