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政府为工会服务职工再添力量

28.10.2016  21:16

自去年底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召开以来,抚州市政府按照“增三性、去四化”的工作要求,出实招、真支持,确实解决困扰市总工会及高新区工会人员多年的人员编制问题,为我市工运事业发展再添发展动力。

一是增加市职工服务中心三名事业编制及两名科级职数。2014年,市政府“同意在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增挂‘抚州市工人文化宫’、‘抚州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牌子”,采用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运作方式,没有增加配备相应人员编制,造成了有机构无编制的现状。在2015年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后,同意增加市职工服务中心编制及职数,增加全额财政拔款事业编制3人、科级职数2人,重新核定市职工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进一步健全了市职工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及机构设置,为发挥其教育培训、文化活动的主阵地作用,丰富我市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增加市总工会机关一名副主席职数。根据赣组电明字[2006]8号文件精神,工会主席高配后,设置一名常务副主席(正县级)。市总工会原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工会主席高配后,设主席(编制在人大)一名,常务副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为强化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市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同意增加一名副主席职数,进一步充实了市总工会机关领导力量。

三是增加市高新区总工会两名副主席职数。批准成立了我市首个国家级开发区抚州高新区总工会,并明确由1名园区班子成员兼任工会主席,专门配备了2名专职副主席,进一步充实园区工会工作力量,完善了园区工会职能。